潜环评审函〔2024〕26号
****环境局
关于**市生态循环产业园建筑垃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
******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市生态循环产业园建筑垃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市生态循环产业园建筑垃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市生态循环产业园建筑垃圾、****中心项目设地点位于**省**市****办事处。项目总投资5546.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18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一期拟建设3条生产线,包括1条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1条大件垃圾生产线,1条全自动再生砖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分拣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场、料仓、制砖车间及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置规模为5000吨/年。年产再生砖约1850万块。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日常运营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园区初期雨水调蓄池混凝沉淀处理;****园区****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厌氧生化+好氧生化+高级氧化”工艺;****园区****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厂区综合废水COD、氨氮、BOD5、悬浮物、总氮、总磷等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的B级标准从严取值后一并接入市政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至城南河。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井,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拣破碎车间及制砖车间收集后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全厂无组织废气采取绿化、厂房通风、厂区洒水等措施处理,分拣破碎车间及制砖车间经仓顶除尘器处理,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附录C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分拣废弃物能外售的部分直接外售,能回收利用的直接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格把控其去向。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与处置,废旧包装收集后运往焚烧厂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运按照《**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置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相关设备的管理和定期维护。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防漏、防渗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卫生规程规范,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预案演练。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该项目COD、氨氮、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0591吨/年、0.0048吨/年、0.7466吨/年(有组织0.1327吨/年,无组织0.6139吨/年)以内。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五、请**市生态****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根据建设内容,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七、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本批复仅作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还须取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