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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融入全省现代化农业“10+3"产业化体系精制川茶建设,推动**茶叶加工向清洁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5号)和《****政府关于**2023年**川西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府函〔2023〕10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2023年**川西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茶叶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2023年**川西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茶叶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现将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凡我县境内符合条件的茶叶生产、加工经营主体(企业、家庭农场、专合社)都可申报,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促进中心办公室,地址:**旭阳镇旭水大道南二段33-1-1至8号(金色****公司2楼),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川西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茶叶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联系人:甘雪妮; 联系电话: 180****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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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
附件| 下载 | 下载茶叶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doc (174.1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