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蚌****制造中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蚌****制造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中国(**)传感谷中央创新园内;
项目性质:**;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80亩,总建筑面积79078m2。包括电镀标准车间、仓库及其配套公用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0万元,占总投资1.5%。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您的意见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评报告书中予以采纳,未采纳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陈旭龙
联系电话:176****3344
评价单位:****研究院****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201 0551-****2931****公司)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QzsnOAJrobpFF67Nk2tZ7Q
提取码:flt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开发区中国(**)传感谷中央创新园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