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沙溪大道36号36-34招租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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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名称涪陵区沙溪大道(略)
项目编号(略) 租赁底价 0.(略)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4-25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略),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略),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略)
7、我方对填(略),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略)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涪陵区沙溪大道36号36-34五年租赁权
坐落 涪陵区沙溪大道36号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0.(略)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按3%逐年递增 招租用途 -
产权证号
楼层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招租面积(㎡) 约42.07㎡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 (略)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恒达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略)-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略),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略),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略),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略),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略)(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略)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略))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略)交易保证金,在不涉(略),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略),成为(略),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五、(略)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略),即表明已完全(略),自愿接受租(略),并愿承担(略),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合同(略)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出租方在(略)。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略)(包括但不限(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九、重庆(略),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略)的,租期和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一、房屋改造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等建筑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略),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略)。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本项(略),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略)。

十六、项目的备查资料:(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略)交纳金额 0.16 万元
交纳(略)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略)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7
2024-04-28
2024-04-19
招标公告
涪陵区沙溪大道36号36-34招租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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