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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 **普法办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拟推荐本单位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0日—4月17日)
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73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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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