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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文件规定,经申请,我局受理、审核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第二批),以下是符合申领条件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1-****882
联系地址:**市公主下路70****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邮编:5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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