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16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和第17条“激励企业扩大规模”项目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符合政策规定的兑现条件且无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三、申报方式
企业须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一)线上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com/),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2.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3.企业按照要求在平台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建设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权限审核材料。
(二)线下流程
1.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县店埠镇**路通济**北边北区306室,咨询电话:****5318;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县上派镇创新大道与潭冲路交叉口西北100米****建设局二楼222办公室,电话:****2780;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长****住建局一楼,咨询电话:****0902;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县**路与**路**二楼,咨询电话:****3296;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住建局大楼313室,咨询电话:****8492;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区漕冲路,**建设大厦614室,咨询电话:****7871;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大道118****中心五楼530室,咨询电话:****7497;
****住建局建管科地址:**区**路2666号505室,咨询电话:****2076;
****建管科地址:**路和樊洼路**民生大厦1022室,咨询电话:****3227;
高新区建发局地址:高新区望**路860****管委会1301办公室,咨询电话:****1469;
****服务中心:翡翠路398号B座2层2211室,咨询电话:****9071;
新****监管中心:**路与**路交叉口西北角2楼,咨询电话:****7580;
****建管处:**市半汤路与华阳路**,咨询电话:****3051。
2.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和一份企业申报材料在4月30****建设局****管理处(地点:**市**区**路51号408室)。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鼓励加快升规入统
政策条款:对建筑业企业当年入统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入统且主营业务(建筑业)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2.申请表(详见附件2-1);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023年入统当年统计报表(提供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中的生产表和财务表)。
(二)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政策条款:对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2023年主营业务(建筑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2.申请表(详见附件2-2);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审计的近五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
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近五年统计报表(提供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中的生产表和财务表)。
五、审核程序
企业将“事后奖补”项目申报资料提交后,由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建设局提出审核意见。****建设局****财政局、市发改委、****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中国﹒**”门户网站、****建设局官网、**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通过后,****建设局****政府审批。
六、奖励原则
本政策与其他各专项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资金来源
根据《**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第16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政策资金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1:1分担,第17条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政策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张彬,电话:****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