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关于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现对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建设位置:南临**路,北、东、西侧均临后洛房村土地
4、原建设规模:仓库1:2101.45㎡,2F;仓库2:2101.45㎡,2F;仓库3及办公楼6701.48㎡,3F;门卫28㎡,1F;地下消防水池263.76㎡,1D
5、变更后建设规模:仓库1:2101.45㎡,2F;仓库2:2101.45㎡,2F;仓库3:6700.78㎡,3F;门卫28㎡,1F;地下消防水池432㎡,1D
二、公告期限: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共7天)
三、公告地点:建设项目现场、****服务局网站
四、承办单位:****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7-****103
办公地址:****中心(金源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