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952
电子邮箱:stjghk@hzzk.****.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仲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27号3栋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仲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27号3栋,现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位于项目厂房3-6楼,占地面积837m2,建筑面积2840.36m2。员工80人,主要从事电子开关的生产加工,年产1亿件电子开关。 企业在保持原有工艺及原有产品产量的情况下,在项目厂房2楼进行扩建,建筑面积837m2,增加产品注塑工艺,满足企业电子开关中塑胶原料的使用,新增员工10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公司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原辅料泄漏、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时间: | 2024-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