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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对********中心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4月19日结束,****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58000.00元,得分91.58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638000.00元,得分91.3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759000.00元,得分73.75分。
二、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司,根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未按要求提供或仍在禁入期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副本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声明函,****委员会认定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内容不齐全的,按补全内容后所提交的时间计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公示期:
不少于3个自然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新丝路8号
联系人:刘磊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西路110****中心13层
联系人:庞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