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前乡派出所修建阳光棚项目随机中标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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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牧民施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县关于开 展"八大行动"的工作方案》(班委办【2024】3号)文件等相关要求,拟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随机中标****派出所修**光棚项目施工单位。结合实际,现将该项目施工企业要求公告如下:

项目法人:****,政府投资。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派出所阳光棚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修**光棚。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马前乡;阳光棚199.18平方米(建筑装饰工程199.18、绿化工程199.18)、办公室外墙涂料1项、住宿房外墙涂料1项、室外附属工程(详见概算批复)。

4.建设地点:****派出所院内。

5.建设工期:6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相关法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公司资质类别及登记建筑工程资质等级三级以上。

3.本次随机中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和实名制系统。

5.根据《**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项目备案按******建设厅文件(藏建市管【2023】2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执行)。

7.近三年内实施项目中未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8.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执业人员资格证(或注册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9.开具**县人社局、信访局近三年无"双拖欠"证明。

10.中标企业不得出现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如查出存在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将该农牧民施工企业资质拉入**县黑名单库。

三、施工单位的确定

评定原则。由我单位对报名单位报名相关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资质、业绩、信誉等,对符合要求的农牧民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摇号确定。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3日,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资料地址:******局警务保障室。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于2024年3月23日结束,共计5天,凡有意愿参与承****施工队企业,务必在公告期内完成相关资料提交工作。

六、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线下线上结合,****政府大楼、******局办公大楼前张贴公告,线上依托网信**平台发布公告。

联系人:白玛旺久 刘建国

电 话:182****6462 198****2790


******局
2024年4月1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9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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