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清和北街6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食材配送范围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中包装一级菜油,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牛羊肉类、禽类等、干货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等)、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鲜鱼等)、水果点心类、牛奶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总局联合印发《****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5-7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清和北街605号
方式:有意参与磋商的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填写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加****公司的邮箱(****@163.com)即为登记成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登记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地址:**市**区清和北街6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地址:**市**区清和北街6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开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利民街205号
联系方式:段** 0951-****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清**街605号
联系方式:田** 189****1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
电 话: 189****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