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事处市政街巷零星维护施工和监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磋商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暂估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备注 |
| 1 |
1 |
数字城管案件、12345诉件,应急抢修等零星维护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388000 |
建筑业 |
|
| 2 |
破路修复项目 |
194000 |
||||
| 2 |
1 |
市政街巷零星维护监理采购 |
18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更正为: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暂估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备注 |
| 1 |
1 |
数字城管案件、12345诉件,应急抢修等零星维护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388000 |
建筑业 |
|
| 2 |
破路修复项目 |
194000 |
||||
| 2 |
1 |
数字城管案件、12345诉件,应急抢修等零星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
12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2 |
破路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
6000 |
2.包1支付方式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按单结算,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修缮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该单金额的100.00%。 |
更正为: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①按单派工,据实结算,每年结算一次; ②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修缮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视为已完成该项目; ③支付金额待财政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100.00%。 |
3.包2支付方式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按单结算,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任务,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该单金额的100.00% |
更正为: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①按单派工,据实结算,每年结算一次; ②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监理任务,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视为已完成改项目; ③支付金额待施工项目财政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100.00%。 |
4.原磋商文件中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更正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项目渣土清运根据《****办公厅****财政局的通知》、《****办公厅****财政局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若不符合以上交付条件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5.针对“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要求补充说明:供应商报价应以折扣形式(保留两位小数),例如:8折、7.5折、7.25折等,不得超过10折。
6.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22日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7.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4月22日09:00(**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25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支路3号
联系方式:吴兆武/0591-****1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10
联系方式:李萍、黄静、郭梅芳/0591-****6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黄静、郭梅芳
电 话: 0591-****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