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57处房产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ZZCQ20240411(略)010 | |||
挂牌(略) | 2024年4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略) | 公告内容不变,以20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详见附件:(略) | ||||
配套、环境(略) | 转让标的为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的57处房屋,57处房屋分别转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略),其他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 | |||||
其他情况 | 1、转让标(略),具有房屋抵抹合同(抹账协议),转让方承诺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2、转让方未办理产权变更,无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由意向方自行查询。(略)内标的1-标的53、标的57,成交后如能办理产权登记、变更,先将转让标的的产权登记、变更至转让方,再由转让方登记、变更至受让方,可能涉及二次过户。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附件:(略) | ||||
评估基准日 | 详见附件:(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恒信(略) | |||||
租金底价 | 详见附件:(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略),不存在虚(略)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5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略)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略)。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略),潜在或隐蔽的(略)(如水、电、(略))、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略)(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略),若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退。转让标的可能涉及产权多次变更,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标的涉及的无房产证的资产,如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6、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略),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7、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略)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2、项目成交后,标的1-标的53,标的57可以开(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略)。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略)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略)。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略)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公告截止日17时(略)分(略)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略)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22日09:(略)- 2024年5月8日10:(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略) | |||
服务费 |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略)。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女士 0451- 872(略)195、王先生0451-872(略)130 | ||||
监督电话 | 0451-872(略)259 | |||||
咨询时间 | (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