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木炭厂扩建项目
地点:**省**市**区冷子堡镇忙后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2座地下密闭式集液罐、2组炭化窑、危险废物贮存点等,以锯末为主要原料,通过上料、筛分、干燥、炭化等工序,年产机制木炭2600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机制木炭30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常总
联系方式:158****88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