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4-04-22 10:00:00 | ||
| 2024-04-25 10:00:00 | ||
| 2024-04-22 11:04:15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 2、******公司; 3、******公司; 4、深****集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9楼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7人;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 投标报价为:****238.68元。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 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238.68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18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叶仕成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244********09702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中标候选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均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村委会旁 |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0752-****413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4月25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75)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