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市****中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市发改文﹝2023﹞71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总投资63192.41万元,总用地面积116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592.21平方米,主要建设处理能力为70t/d的焚烧系统2套、处理能力为4000t/a的物化处理系统1套、填埋规模为50000t/a的刚性填埋区,并配套建设危废暂存库、焚烧车间、预处理车间、物化及废水处理车间、综合楼、实验楼、罐区、循环水泵房、消防水池、综**池等建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工业危险废物95000吨、医疗废物1000吨。****评审中心《关于报送的报告》(吉能评﹝2024﹞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1354吨标准煤,其中危废42000吨,电力约1972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约3吨,柴油约1516吨。计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焚烧工序应设余热锅炉;蒸汽冷凝水应采取回收措施;****;应采用全自动燃油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烧器应采用变频调速技术;公共建筑外门应设门斗;照明灯具应采用节能的LED灯;供热管网各环路的建筑入口处应安装采暖平衡阀,并设置阀门井。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