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批
江苏-宿迁-宿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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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引号 (略)/2024-00162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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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宿环建管〔(略)

**市宿城区蔡集镇人民政府:

(略)我局在**市主持召开了《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6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区位于蔡集镇**,与苏宿园区相接,可承接苏宿园区配套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市宿城区蔡集镇人(略)。为加强与苏(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生态(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提升,提高对市域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市宿城区蔡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蔡集镇集南智(略)向。规划面积约39.8公顷(597亩),**变电站,西至324省道,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谷雨路(规划);产业定位为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不含表面处理、电镀、发黑、铸造、精炼工艺(略)

《报告书》在梳理园区发展历程、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和开发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了《规划》和相关上位规划的协调性、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预测和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区域水、大气、土壤、声、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碳排放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略)入清单。

《报告书》基础资料较翔实,评价(略),《规划》提出的优化调整建(略)信。

二、从总体上看,规划园区范围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区域环境空气中臭氧(O3)、细颗粒物(PM2.5)超标,园区周边地表(略),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规划》实施后将增大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因此园区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规划》应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集约高效,进一步优化《规(略),做好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略),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园区开发建设应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相协调。园区内规划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应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排放颗粒物、VOCs、SO2、NOx、硫酸雾、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项目尽可能远离居民区。加强对园区周边居住区等生活空间及规划高等院校的防护,商住区、文教区与工业用地之间应分别设置不少于50米和100米的空间隔离带,确保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安全。

(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区域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受影响;加强危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完善(略)。

(四)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附件2),禁止引进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强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治理设施,强化精细化管控。引进(略)业国内先进水平,且须符合有关节能标准,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须(略)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略),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落实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强区域雨污收集系统和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的建设,确保区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接管处理,落实再生水回(略)处理。园区不自建集中供热点,应积极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加强园区固体废(略),一般工业固(略),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

(六)健全环境风(略),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区域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突(略),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严格执行环(略)。落实园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七)按《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内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八)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略)。《规划》调(略)。

四、拟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略)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供建设项目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

附件:1.《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2.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

20(略)

附件1

《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单位

吴以中 教授 **工业大学

金坚 正高 **省生态(略)

秦海旭 正高 **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南山宝 科长 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良 科长 **市自然**和规划局宿城分局

宋吕军 高工 **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

蔡集镇集南智能制造工业园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清单类型 准入要求
主导产业 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不含电镀(略)),具体为: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类、电子产品装备类、金属制品类、仪器仪表装配业、金属制品业及低污染无污染等项目。
产业准入要求 优先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战略性**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禁止引入:1、禁止线路板项目;涉及“铬、镉、铅、汞、砷”五类重金属;2、不得使用燃煤和高污染燃料。3、禁止新(扩)建电镀、印染、化工、发黑、翻砂铸造、精炼、冶炼等。4、不得引进其他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生产水平的项目。(略)剂和胶粘剂等项目。6、蔡集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投产运行前,不得排放生产废水7、禁止排放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
空间布局约束 1、临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不布置含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的项目
2、工业片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3、污染较大(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SO2)≤5.957吨/年、氮氧化物(NOX)≤0.660(略)(VOCs)≤1.36吨/年、颗(略).012吨/年、硫酸雾≤0.004吨/年、氯化氢≤1.03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12.83吨/年、氨氮(NH3-N)≤1.283吨/年、总氮(TN)≤3.849吨/年、总磷(TP)≤0.1283吨/年。
环境风险管控 1、园区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及培训;
2、使用、储存(略),应当采(略),并按要求编制环(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实行全过程环境监管,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加强环(略),建立健全环境(略),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5、合理规划(略),工业区与规划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置缓冲隔离带。
**开发效率要求 1、产业园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5吨煤/万元,单位工业(略):≤8吨/万元。
2、行业企业(略)。
3、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料为《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禁止引入燃煤、燃重油项目。

抄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宿城区商务局、**市自然**和规划局宿城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略)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