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祁东洪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衡阳-祁东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项目详情
******洪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4-03-25 16:10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洪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洪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市**县洪桥街道**街,建设内容在****洪桥110kV变电站内将1号主变容量31.5MVA更换为63MVA,拆除原有15m3的事故油池,并**25m3事故油池,****电站围墙内,不新征地。工程总投资为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占总投资的2.7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配电装置,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电站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3、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工程仍沿用前期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4.生态环境:****电站围墙内建设,施工活动与施工临时占地均在站内进行,不占用站外土地。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站内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绿化或地面硬化。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站内进行植被恢复。

5.固废: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及时清运。施工期拆除事故油池**行检查,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拆除的废设备、导线、金****物资部门集中处理。拆除的主变,****公司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运营期间的固废管理,对于产生的事故油、油泥混合物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6.扬尘: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