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站前公园及广场一审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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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部**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广场一审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东部**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广场一审审计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街252号顺吉大厦第7层A5区

成交费率:40%

四、评审专家名单:

鲁传宝 汪海兵 姜会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博骏公学工程(同项目负责人业绩);**博骏公学工程(同项目负责人业绩)。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市无城镇滨**路84****集团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53-****0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无城镇滨**路84号

联系方式:0553-****00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501室

联系方式:193****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193****463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2
中标通知
无为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站前公园及广场一审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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