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山东省省级储备(花生油)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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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省级储备(花生油)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

(2024年4月26日)

受****委托,********中心)承办本次花生油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中心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粮交发〔2020〕17号)和《省级储备花生油租罐储存合同》,交易会员报名参与竞价交易,即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上述交易细则与租罐储存合同的规定。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前;

交易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11:00。

交易地点:**市泺源大街3号省粮食局办公楼四楼交易大厅。

三、 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竞价采购2024年产花生油2200吨,中标企业即为该批次花生油的储存企业。本次交易会的采购花生油质量需符合GB/T 1534-2017国标压榨一级质量指标和有关要求,具体为:气滋味为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为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10%;色泽为淡黄色至橙黄色;酸值(KOH)≤1.5mg/g;过氧化值≤6.0mmol/kg;不溶性杂质≤0.05%。食品安全指标符合植物油食品安全标准GB2716、GB2760、GB2761、GB2762、GB276规定;油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抗氧化剂等;不得添加其它食用油类和非食用物质;不得含有辣椒素等有害物质。

四、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储存企业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竞卖(买方不得参与竞卖):

1、**省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油脂加工独立法人企业,企业上年度所有者权益不低于当期储备油轮入时总价格的2倍。参与竞标企业年处理花生在5万吨以上,精炼花生油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具有符合储存条件的油罐罐容不低于3万吨,企业本年度资信证明不低于A级, 上两个年度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2、参与竞标企业符合《**省省级储备食用油管理暂行办法》(鲁粮发【2016】12号)《**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86 号)等相关规定。

3、不符合资格企业取得标的视为违约。

在国家电子交易平****交易中心核实后可持会员号和密码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加交易。

因本次采购食用油的实际存储地点为标的竞得方企业厂区内,所以参与竞价交易企业应具备对应罐容规模及单罐容量,配备可有效实施的储藏保管技术条件和接收发放能力。油罐等存储及附属设施、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应当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等规定。仓房(油罐)及其配套设施质量良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

竞得方在成交后要及时对接**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的各项数据。保证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为了保证储备油的品质,储备油实行动态储存,由竞得方负责花生油的动态轮换工作,确保储备油的品质一直为GB/T 1534-2017国标压榨成品花生油一级。在轮换过程中造成的损耗和差价损失等都由竞得方承担。在轮换过程中需要变换存储库(罐)时需要提前通知委托方,并经委托方同意。在动态轮换过程中确保罐区内的花生油不低于总数量2640吨的储备量。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方需同意委托方《省级储备花生油租罐储存合同》内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交易会员可在交易会当天进入鲁粮网点击“交易入口”或****交易中心网站登录会员账号,点击“用户中心→**市场→对应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

本次交易采用远程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50元或50元的整数倍递减报价。参与方按照拟交易数量在交易前预交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和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汇款时需注明地方储备油专场竞价保证金,以取得交易资格。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本次交易成交后,竞得方需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省省级储备花生油租罐储存合同》。

六、交割与结算

本次竞价采购储备油的交货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内。本次交易采用线上成交,线下结算的方式,合同按照先货后款的原则,委托方在交货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由买卖双方分批次自行结算货款,竞得方需按中标金额给委托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履约执行完毕后,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保证金。

交货方式采取送货制,由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的承储库点内,交货数量以成交合同中指定的承储库点内的地衡为准。专场竞价采购交易各标的的成交价格,为实际承储库内散油汽车板交货价格。

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监督竞得方进行质量初步检测,检测合格后称重入库,采购方付70%货款;采购方按整罐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及收到竞得方全额发票后付清该罐全部货款,如整罐检测不合格,竞得方负责对该罐省级储备油进行更换。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依据,仅检验一次,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依据,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七、保证金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

1.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直门支行

账 号:351********301220

2.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3********100****01561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7765(交易)、****0484(市场)、****0541(财务)、****7068(传真)

委托方联系人:侯清泉:136****2107(资质审核)

九、提示: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补充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十、其它

《**省省级花生油租罐储存合同》、《****中心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在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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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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