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路(黄河路-锦绣大道)道路工程智能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日期: (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路(黄河(略))道路工程智能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公告2
“**路(黄河路-锦绣大道)道路工程智能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略))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市政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任意三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
问:同时具有公路和市政道路功能的国省道路的智(略)
答:予以认可,但合同等(略),如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市政道路功能及其他评审因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本项目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答疑公告第四项关于“工程量清单第三项电子警察系统设备清单,第5项(第36行)光纤(略),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做修正,予以认可,但合同签订后按照答疑公告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路**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