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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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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木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甲方):****
地址:**市**区江埔街环市东路100号
联系方式:020-****0400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三坑镇清四公路旁(土名低田)
联系方式:180****5288
| 1 | ****棺木采购项目2 | 1(项) | 6,000,000.00 | 6,000,000.00 |
合同金额: 6,0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佰万元整
2024年04月09日
吴艺恒,李雪琴,刘志滨,吴锦洪
1.验收应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投标样品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验收产品质量、规格等不得低于投标样品的相关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完整交付。补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两个月内累计两次、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如乙方在一年内提供的货物出现2次重大质量问题(火化棺松散、绳索断裂等情况造成坠尸、尸体侧翻等一系列问题),则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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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