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绿色采购助力绿色经济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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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绿色采购助力绿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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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头条

福建加强绿色(略)

推动绿色采购政策落地,加大节能(略),发挥网上(略)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推动绿色采购政策落地,加大评审优惠力度,发挥网上超市引导作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发挥政策功能,助力绿色经济发展。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加大新能源车船采购力度,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细化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执行要求。其中提出,采购人应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略),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略)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配备执法执(略),应当逐步提高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在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城市,采购人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全面建(略)。鼓励省内其他城市积极争取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严格落实财政部制定的商品包(略),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绿色产品的支持,福建省财政厅还要求加大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的优惠力度。根据《通知》规定,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略),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略)。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略)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具体采购(略),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充分(略)。政府采购网上超(略),促进采(略)。对于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网上超市将通过(略),引导采购人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据悉,《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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