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区域2024年**市**区二十八中备电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学校机房的电力配套设备(含配电柜、电池等)及相关集成服务等,合同有效期为5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总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 号)规定中第5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客户方来函推荐****作为******中学校电源保障服务项目唯一**商,符合总部上述文件要求。
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联系人:陈琳琳 陆榕 林秀康
电话:195****8602
电子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