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滋泥泉子镇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南泉中心村河东地(泉水沟)第四块,78.00亩耕地 - 水浇地公开竞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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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区域: **维吾尔自治区********中心村
面积: 78亩(机动地78亩)
流转年限: 1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
底价: 3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河灌
井数量: 0个
详细地址: -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4-22
报名保证金: 1万元
联系人: 马芳芳
联系电话: 136****1514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竞价时间: 2024-04-22 16:04
竞价地点: ****中心村文化室
其它说明: 流转土地面积:379亩,分六个标段分开竞价:1号标段:**地(泉水沟)第一块 79亩2号标段:**地(泉水沟)第二块 92亩3号标段:**地(泉水沟)第三块 94亩4号标段:**地(泉水沟)第四块 78亩5号标段:**地(泉水沟)第五块 30亩6号标段:夹心地 6亩水方:按照**市滋泥泉子镇水**分配方案保障。加厚地膜使用、残膜回收等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为保证残膜回收任务质量及土地设施完好,成交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内按照50元/亩的标准缴纳残膜回收保障金,用于保障残膜回收工作,20元/亩的标准缴纳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维护保证金,用于确保相关所有农田水利设施正常使用,不受损坏,20元/亩的标准缴纳村级管理费。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此次公开竞价土地存在厚膜使用及残膜回收任务,最终成交方须无条件完成,具体任务量参照乡镇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2、所有公开交易土地,用于种植玉米。报名条件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打款凭证(一份);所有报名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受托参加的交易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交易。2、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账户:昌****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06********0104769831开户行:****银行农业园区支行开户行行号:402****00602注:此次公开交易必须提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参加南泉片区的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供打款票据。3、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内按照50元/亩的标准缴纳残膜回收保障金、20元/亩的标准缴纳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维护保证金及20元/亩的标准缴纳村级管理费,该保证金及管理费由成交方于合同签订后当日内单独向村集体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缴清土地承包费,成交方的报名保证金于上述相关资金全部缴清后,经****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回,成交方于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上述相关费用及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退,土地重新发包,竞价未成功方的报名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打款账户。4、今年种植所用地膜必须使用厚膜,为确保残膜有效回收,残膜回收保障金及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维护保证金在成交方种植期结束后,交易土地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缴清后,残膜回收清理完成后,经村集体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乙方自行进行农用残膜回收的,经验收合格后退回农用残膜回收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使用该保证金进行农用残膜回收。农田水利设施出现破损或需要保养维护维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养护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否则甲方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可使用该保证金进行必要的养护。5、竞****交易中心支付成交总额的5‰(千分之五)作为委托代理服务费。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3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滋泥泉子镇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南泉中心村河东地(泉水沟)第四块,78.00亩耕地 - 水浇地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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