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标,(略)受(略)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宁波分行2024-2027年武装押运及寄库服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宁波分行(略)装押运及寄库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YZX-ZB-NB-(略)
招标(采购)方式: (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第一次2024年3月22日 ,第二次2024年4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 (略)
二、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贰佰贰拾贰万元/年(¥(略)元/年)(含税)
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顺延不超过两次。
评标情况: (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 (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略),可在规定时间(略)。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徽商银行官网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略)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