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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财政局组织5名专家,****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开展培训服务的6所培训机构按照“公开、自愿、平等、合理、择优”的原则进行认定,****委员会评定,以下5所培训机构具备承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资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人社局劳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186。
| **区定点培训机构列表 | ||
| 序号 | 培训学校名称 | 专家评分 |
| 1 | ******学校 | 87.4 |
| 2 | **** | 89.2 |
| 3 | **市****学校有限公司 | 85.6 |
| 4 | **市双****学校 | 86 |
| 5 | **市双****学校有限公司 | 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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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