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38页“第四章 评标”标书代写
采购包1(寿衣、寿被、殡仪用品包1):
| 商务部分 |
产品供应保障 (6.0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运输车辆情况进行评价: 1.每投入1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每辆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如车辆为租用的还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车辆租用合同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采购包1(寿衣、寿被、殡仪用品包1):
| 商务部分 |
产品供应保障 (6.0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运输车辆情况进行评价: 1.每投入1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每辆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车辆有效期内行驶证复印件。如车辆为租用的还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车辆租用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原采购文件P40页“第四章 评标”标书代写
采购包2(寿衣、寿被、殡仪用品包2):
| 商务部分 |
产品供应保障 (6.0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运输车辆情况进行评价: 1.每投入1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每辆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如车辆为租用的还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车辆租用合同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采购包2(寿衣、寿被、殡仪用品包2):
| 商务部分 |
产品供应保障 (6.0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运输车辆情况进行评价: 1.每投入1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每辆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车辆有效期内行驶证复印件。如车辆为租用的还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车辆租用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3日
无
名 称:****
地 址:**市禅**江湾二路圣安街7号
联系方式:0757-****8876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3号楼305
联系方式:0757-****1288
项目联系人:陈善聪
电 话:0757-****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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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