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东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河南-开封-禹王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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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市****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4-04-22

****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市****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市****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市****处理厂建设项目

**市**区G310与马家河交汇处东北角

****

******公司

项目位于**市**区G310与马家河交汇处东北角,****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项目总投资1161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18.96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改良型AAO+AO生物反应池、污泥处理间等均采用混凝土低加盖方式进行封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主要指标COD≤30mg/L、BOD5≤6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马家河,最终汇入**河;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8856

通讯地址:**市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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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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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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