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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闽水函〔2024〕163号),根据你司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进行了评审。结合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干流**鲤**段,项目起点为**大桥,终点为金鸡拦河闸,全长9.36公里,占地面积约149.76公顷。项目主题定位为海丝**公园,对河滩地开展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并配套必要的体育基础设施。河滩地上布置有成品公厕、成品便民设施,景观构筑物、廊架等共48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同意工程符合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的评价结论,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工程不改变区域防洪标准。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工程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总投资概算50万元,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及实施。
三、****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
基本同****水文站、**大桥水位站测验仪器布置、测验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等影响甚微的评价结论,可不采取补救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景观提升不应大开大挖,产生的挖填方量应场内平衡,严禁外购土方,不得占用堤后防汛道路。项目开工前,应将****农水局及****中心备案同意。
(二)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弃渣、弃土、废水的清理工作,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倾倒到河道中,防止对水工程和河道水质安全产生影响。
(三)根据《**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由你司制定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属地防指备案,接受其监督,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四)项目运行期间,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公园的保护和巡查,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公园运行风险应急预案,服从防汛调度指挥。公园举办民俗文化,大型演出、健身运动等临时活动,****农水局及****中心报备同意。
(五)你司应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基建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因水利工程建设、维修以及防洪需要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应无条件支持配合。
附件:项目红线拐点编号坐标表
****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