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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行审投〔2023〕163号 ******局警务综合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4- 04- 23 15 : 57 |
| ******局: 你单位关******局警务综合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24819.76平方米(折合约37.23亩),总建筑面积442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包括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5835平方米、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16388平方米、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10002平方米、地下人防1611平方米、非地下人防10389平方米。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3586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项目选址:****社区,项目地块位于东塘路西侧,南至**市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用地,西至时代大道,北至锦绣河河道。 四、项目法人单位及建设期: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34个月,拟开工时间2024年12月,拟竣工时间2027年9月。 五、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接文后,希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开工后,请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实施进展报备。 ****审批局 2023年10月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 市委市府办,市属各有关部门。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