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小溪口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湖****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23 16:01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湖****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省**县业州镇石桥湾村16****电站内,利用生态流量机组泄放生态流量并发电。

****电站核定的生态流量不低于1.938m3/s。项目装机容量1000kW,年平均设计发电量497.68万kWh﹒h,年利用小时3591h。项目总投资114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4%。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处于调试运营期,2024年1月16日,****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4]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废水沉淀后已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已用于施肥;施工弃渣已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了生态修复,电站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也未发生环境纠纷。

2、运行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项目已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并配套监控设备,下泄口额定流量2.42m3/s,大于生态流量基值1.938m3/s。项目运行可保障生态流量下泄。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无污水外排。

(3)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

(4)噪声:发电机组位于封闭厂房内,采取了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次未检测废水。

2、项目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本次未检测废气。

3、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发电机组等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运行期机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已与**省****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协议;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通****中心处的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监测可知,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通过对大坝上下游500m处的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各指标进行监测可知,区域内马水河水质良好,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六、后续要求

(1)安排一人接****电站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防止电站设备用油跑、冒、滴、漏进入水体,严禁向河流排放废水和倾倒固废。

七、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 三同时 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县业州镇石桥湾村16组

联系人:郭浩

联系电话:132****999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链接:https://pan.**.com/s/1idaL9aO4KG6KH__8pdM0Zg

提取码:co2v。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