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译生物新建实验室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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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科技园2期4号楼2层
公示时间:2024-04-23至2024-04-28
受理时间:2024-04-11
项目概况:由于发展需求,本项目由**区**庄北路1号****学园天地邻枫2号楼B1层B107、B110、B122-123****科技园2期4号楼2层。进行纳米孔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的研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现有公共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噪声:厂房封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间单独做墙壁四周吸声。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公司处理,滤水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均****公司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宋广涛
联系电话:133****8609
环评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93
邮寄地址:**区东北旺南路29****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15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04H14L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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