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航站楼零售特产店
特许服务招商项目(B包)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第二批)航站楼零售特产店特许服务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位于**国际机场航站楼的1个商铺进行招商,经营范围为零售项目。B包:航站楼二楼国内出发厅4号-6号出口附近指定场地。店铺编号:B20006。面积:39平方米。经营范围:地方特产店(含水果、预包装食品,不含海产品、饮品),水果允许销售非预包装水果,食品只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具体销售品类需经招商人审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3年(第二批)航站楼零售特产店特
许服务招商项目(B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第二批)航站楼零售特产店特
许服务招商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响应,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如响应文件内未提供网页截图,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符合经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许可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经营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须投报品牌项目,且只限于符合招商人所设定的经营范围。响应单位投报的品牌,应该但不仅限于是根据《商标法》登记注册的商标。其中,品牌授权书要求:一是品牌商以自营方式进行响应,须提供品牌的商标权证等证明文件。二是品牌决定由代理商响应,招商人能且仅能接受代理商以品牌授权的形式参与响应,且须提供品牌方授权文件,以及代理品牌的商标权证等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中注明代理商的经营形式(不得转租、转让合同)。三是品牌代理商只能投报一个代理品牌,如品牌商参与响应,则不接受品牌代理商参与响应。符合以上要求即为有效响应单位。招商人有权审核确定响应单位的资质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不符合招商要求,将被取消评审资格,视为响应无效。
(5)响应单位如为现有或曾经的**机场经营商户,须无不良欠款记录,无合同违约、重大有效投诉、提前退租以及对招商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经营行为;响应单位及投报的品牌与招商人无法律仲裁、诉讼历史的,方有响应资格。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公司****公司参与响应。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公司****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公司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请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市**区中华西路137号三楼)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下述资料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或采用邮箱发送扫描件至****@163.com获取招商文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符合经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许可资质;(4)投报品牌的商标注册权证或代理品牌方授权文件及代理品牌的商标注册权证;(5)如为现有或曾经的**机场经营商户参与本次响应的,须提供无不良欠款记录、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无提前退租、未因经营行为对招商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以及响应单位及投报的品牌与招商人无法律仲裁、诉讼历史的证明资料;(6)提供没有关联关系的响应单位参与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2.招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3.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公司三楼会议室(**市**区迎客路96号机场老办公楼)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市**区迎客路96号机场老办公楼)标书代写
七、其他
1.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机场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经营范围为地方特产店(含水果、预包装食品,不含海产品、饮品),水果允许销售非预包装水果,食品只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具体销售品类需经招商人审定为准。如果响应单位投报非本次招商经营范围内的品目,视为无效响应。
3.本次招商活动借鉴公开招标的模式,参照公开招标流程及相关术语,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招商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招商文件进行补充,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标书代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执行机场采购管理办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迎客路96号
联系人:于工
电话:0411-****63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华西路137号三楼
联系人:张玉安、尹希林
电话:0411-****081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