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环卫园林外包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 项 | 1 | ****168.78 |
| 合计金额小写: ****168.78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捌万伍仟壹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 | ||||||
(1)项目服务范围:银星、银建、银太、银鸿、火炬城、银双、**坡、英才园、林海、铜盆湖、银桥、银盆岭村12****居委会,及银安路、富华路、科韵路、御景路等银盆岭街道辖区范围没有其他物业维护区域。
(2)区域内道路及人行道、栋间路、坪的清扫保洁;垃圾桶、化粪池维护维修及清掏,垃圾围的清运。
(3)区域内园林方面的养护及管理、保洁,有害病虫防治、缺株(绿)的补栽补种及设施维护,死株、涉及安全可能倾倒树木砍伐和处理。
(4)区域内道路旁地面及公共设施“牛皮癣”清理;(工程量清单及维护等级详见附件)
注:垃圾围要求乙方必须每天把垃圾拖至垃圾站内,化粪池每年清掏1-2次。
(5)本合同总承包费用为****168.78元/年(含增值税额118028.42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1)乙方需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品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员、保洁主管等管理员),并且需配备足量的保洁作业人员,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由于本项目大部分属于不封闭式小区,街道较窄,为避免作业车辆占道阻碍交通,并且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展绿色出行作业体系,本项目要求配备的作业车辆不宜过大,且作业车辆数量中需有新能源作业设备,作业车辆配备以下设备各至少一台:酒水车、扫路车、自装卸式垃圾车、路面养护车、纯电动路面养护车、纯电动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用于日常巡査和应急)、电动快速保洁车为本项目服务范围进行服务。另外,项目引入智慧环卫管理系统。
本合同交付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作业工作考核标准及要求,考核比例:保洁50%、绿化50%
(1)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工作考核标准及要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考核标准 | 扣分标准 |
| 1 | 道路人工清扫清洁 | 40分 | 1.1作业时间: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6:00-11:30、13:30-17: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6:00-11:30、14:00-18:00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冬季用餐时间为8:00-8:30,夏季用餐时间为7:30-8:00,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路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实行上、下午两班清扫保洁,两次普扫:即6:00-8:00;13:30-15:00前完成普扫,全面清理路段、绿化带内的积存垃圾,清扫道路积灰、积泥、积沙。**小区重建地内不得有白色垃圾,有垃圾围的小区或道路需及时清扫垃圾围周边,保证垃圾不出围。垃圾围每天及时清运.保洁:普扫完成后按作业时间要求,全时段巡回保洁;地面保洁质量标准路面地面见本色或基本见本色,做到五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5小时,在早上8:00前普扫完毕,4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另行通知。 | 1、未按作业时间安排清扫保洁的,少一次扣3分。 2、按要求作业安排计划进行,作业时间内发现擅自离岗、溜岗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3、未达到地面保洁质量标准的,发现一处扣2分。 4、垃圾围每天未及时清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1.2作业要求: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作业。****车行道、人行道、泄水板等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落叶季节,及时清扫,严禁焚烧。垃圾现堆现收,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更换影响清扫质量的扫帚,并将清扫的垃圾污物及时清运就近进站,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不得扫入窨井、绿化带和空地内,禁止焚烧垃圾。保洁车不得悬挂废品、无散落、要保持清洁,靠边停放,不阻碍交通,人离开保洁车不得超过50米。果皮桶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擦洗一次,保持箱体洁净,箱内垃圾不满溢,及时关好箱门,箱底无沉积泥沙,箱内必须置放垃圾袋;破损的及时更换。道路两侧3米内不得有废弃物超标或有成堆垃圾。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恢复路面整洁。 | 1、未穿带有标志工作服每人次扣 1分。 2、路面发现白色垃圾每处扣1分。 3、未按作业要求完成作业计划,发现一处扣2分。 | |||
| 1.3化粪池及时清掏,确保无湓溢现象。 | 发现化粪池湓溢每次扣2分。 | |||
| 2 |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 5分 | 2.1按规定时间、路线准备出车工作。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主刷、边刷、上水截阀、垃圾箱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所有刷盘落地开展工作。 | 按要求作业安排计划进行,未达到要求每处扣1分。 |
| 2.2作业时先检查主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 按要求作业安排计划进行,未完成的每路段扣1分。未对车辆及时清洗和日常保养,造成不能正常及时用车发现一次扣1分。 | |||
| 3 |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 5分 | 3.1作业时间安排:次干道路面冲洗应在22:30—次日5:30之间完成,禁止白天冲洗作业。O℃(含0℃)以下全路段禁止冲洒水。白天定时喷雾降尘、降温,时间为每日14:00—16:00,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 | 1、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不规范或达不到技术要求每次扣1分。 2、路面冲洗不干净每处扣1分。 |
| 3.2作业量:加水时必须到指定的环卫专用取水栓加水,严禁在消防栓处取水。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恢复路面整洁。 | 1、按要求作业安排计划进行,发现在消防栓处取水每次扣0.5分,未完成的每次扣0.5分。 | |||
| 3.3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尽,防止冻裂部件。 | 1、严格做好日常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使用。发生安全事故每例扣5分。 | |||
| 4 | 人车组合清洗作业 | 10分 | 4.1作业时间安排及要求:次干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人车组合冲洗道路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时应先冲洗人行道,再洗边沟。清洗人员要求穿着工作服、反光背心、套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作业时管理员、清洗员应及时扫除积水。作业车辆车容整洁,文明作业,标识清晰。**小区内主要支路每星期人工组合清洗两次。 | 1、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不规范或达不到技术要求每次扣1分。 路面人工组合清洗不干净每处扣1分。 |
| 4.2作业量:****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加水时必须到指定的环卫专用取水栓加水,严禁在消防栓处取水。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恢复路面整洁。 | 1、按要求作业安排计划进行,发现在消防栓处取水每次扣0.5分,未完成的每次扣0.5分。 | |||
| 4.3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尽,防止冻裂部件。 | 1、严格做好日常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使用。发生安全事故每例扣5分。 | |||
| 5 | ****社区公园清扫保洁 | 25分 | 5.1****社区公园内卫生除每日应进行两次清扫外,做到整日有人保洁,发现新产生垃圾及时清理,应保持无杂物、无堆物、无垃圾、无烟头、槟榔渣及其他废弃物。 | 1、园路、花坛、绿地、绿化带发现不洁每处扣1分 |
| 6 | 安全工作 | 10分 | 6.1 组织保洁人员、作业车辆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有记录;对机械作业车辆实行日常自行维护,定期大修,保证车辆安全。 | 1、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每扣1分。 |
| 6.2 为保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机械作业车辆购置全额保险。 | 1、未买保险的扣2分,发生人员或车辆责任事故的,扣3分, 发生人员死亡的,扣5分。 | |||
| 7 |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 | 5分 | 7.1做好检查记录、报修记录、修复记录、交工记录,水车、机械化扫路车保养维护记录及出勤记录等。 | 1、发现档案台账建立不完善每处扣0.2分。 |
(3)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含数字化考核)、月考核和考核组督查考核(含有效投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考核总分实施百分制计分,按100分计算。
(5)每月综合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标准。其中日常督査(含数字化考核)占总分权重55%,考核组月考核占总分权重的35%,考核组监督考核(含有效投诉)占总分权重的10%。
(6)数字化案件处置按以下标准扣分。
一般案件超时每次扣2分,第一次返工扣2分,第二次返工扣4分,第三次返工扣6分;重点案件每发生一处扣1分,第一次返工扣2分,第二次返工扣3分;D字头(投诉)案件每处扣2分,返工或超时扣4分。如在承包期内,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的以上情况,将取消承包资格。
(7)乙方因自身管理失职、疏忽导致以下情况,则该月综合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
2)经省、市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省、市、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
4)影响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
5)影响市、区月度检查考核的;
6)影响街道月度、季度考核排名的。
(8)乙方若存在以下情况,则该事项扣5分/次;
1)对街道城管办所下发的交办(督办)没有按期回复整改情况或者整改不到位或者没有整改或者整改情况与整改回复不符的;
2)对街道城管办现场直接交办的事项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
3****政府安排的重大线路、重大活动过程中市容市貌秩序保障不到位的。
(9)城市管理专业维护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每月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总分95(含)分以上为优秀,94分-85(含)分为基本合格,84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每分按每月支付金额的1%进行扣除。
(10)乙方在进场之日开始起,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低于90分,有权解除合同;因保洁不到位产生重大影响,导致甲方或甲方相关负责人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承诺在进场开始日起,设备和人员配置要满足招标内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作业面积在土2%范围内调整的,合同总价保持不变,如作业面积增加幅度超过2%,则参照中标单价以补充合同形式签订合同并增加相关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市、区政府和街道对现行维护等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调整的情况,业主单位也作相应的调整,****财政局和城管局制定单价执行。
(3)乙方必须依法用工,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4)本项目垃圾桶的新增、更换费用不包含在此次招标的内容中,该项费用额外支付,由乙方编制造册申请上报,业主单位核实后按年度支付。
(5)乙方必须为所有作业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乙方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为员工办理所有证件,****卫生所属部门认可的健康证件。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8)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9)乙方保证有足够编制的人员队伍及设备负责承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体假人员),在保证本项目的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调整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员工相对稳定,保证听从甲方调遣。严禁违法行为,如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发生人员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为员工配备工作服和工作证,清洁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证。
(12)员工相对稳定,乙方做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保证作业员工听从甲方调遣。严禁违法行为,如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发生人员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人员培训:乙方应按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人员安全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乙方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乙方员工有义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14)乙方人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
(16)如遇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承包范围内各项指标不达标时,责任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在工作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18)乙方有权处理垃圾废品,但应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发现员工偷盗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20)乙方有按时获得承包费的权利。
(21)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7.违约责任(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承包期内,乙方转包他人或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对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
(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市**区银盆南路292号 | 地址: | **省**市**区银盆岭街道**大道57****广场4栋25057房 |
| 法定代表人: | 曾曙光 | 法定代表人: | 吴喜华 |
| 委托代理人: | 张明 | 委托代理人: | 梁健 |
| 电话: | 0731-****0139 | 电话: | 0731-****9000 |
| 传真: | 0731-****494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