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二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708.01(元) | **** | ****市**县**镇**大道380号**﹒安之都1幢4层商业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二期工程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二期工程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二期工程包括**1座500m3水柜、2座200m3调节池及1座水泵房,其中给水管钢管20余公里,潜水泵2台,架空电缆约1000m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180日历天 | 梁寒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桂 245****01237);桂**B(2023)****93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玉匀,黄琴思,唐运相(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的通知》对应的取费费率标准实施,以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按实际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20%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大桥路33号
联系方式:077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1503室
联系方式:0778-****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牙雨爱
电 话:0778-****690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