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街巷整治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肇庆-四会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略),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质量监督注册号:(略);安全监督注册号:(略).初次发证:(略)
建设单位 四会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城区街巷整治工程
建设地址 四会市槎山社区、马田社区、沙田园社区
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度27.09km,190条道路。(其中:槎山社区共包括39条道路,总长度约5.99km,马田社区共包括49条道路,总长度约6.749km;沙(略),总长度约14.352km。) 合同价格 (略)
工程(略)
勘察单位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文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水清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胡文斐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金泉 总监理工程师 周柏长
合同工期 (略)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略)。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略)。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