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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拟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 日
-2024年5月9日(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通讯地址:**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 凯鑫化工**硫酸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氟盐产业基地 |
建设单位 | **省凯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拟受理日期 | (略)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全文链接) | |
注:根据《建设(略)(试行)》的(略),上述环境影响环境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