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增加村级集体收入。根据《****经济**社经营性资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经庆丰村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庆丰村祝家公路边集体空闲房屋经营权出租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位于庆丰村祝家公路边;
2、出租范围:房屋建筑总面积180平方米,二层,合计360平方米;根据承租方实际需使用情况,房屋空余部分由出租方另行出租或自行使用。
3、本房屋经营范围,****经营部;
4、承包期限:半年左右。
二、报名条件: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资料费100元。
三、竞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保底价(最低不低于4800元/每月)竞标,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以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并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 04月 30 日下午4:00时,至沐尘乡****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
毕樟明(电话135****1269---561269)
曾正和(电话136****4205---564205)
六、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定于2024年05月 06 日上午10:00时在沐尘乡庆丰村会议室递交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七、评标办法:
1、本****纪工委、****交易中心、沐尘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最高价者中标的竞价方式进行,即由沐尘乡****设定的房屋出租保底价,投标人竞投的投标价低于保底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的最高价者为中标者。
八、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三天内必须付清第一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出租合同(租金按月上交),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六)未尽事项由沐尘乡****负责解释。
(七)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沐尘乡****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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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