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库区部分试桩检测项目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渤海新区**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0317-****712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颐和大厦702室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138****0259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内容:**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库区部分试桩检测 |
| 项目实施地点:**渤海新区**市 |
| 服务周期:15天 |
| 标段划分:无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运输部****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地基或结构专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7)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真实的、有效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注:① 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② 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
|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 25日—2024年4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
| 文件发售地点:**** |
|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 日 9 点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心(**市运****花园收费站南50****公司二楼) |
| 开标时间:2024年5月 6 日9 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开标地点:****中心(**市运****花园收费站南50****公司二楼)标书代写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38****0259 |
| 本公告发布媒体:****集团****公司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