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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建设单位2024年03月26日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了修**新增10万头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创新试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提出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修**谷堡镇折溪村蛇田联系人及电话:杜先生189****6488
编制单位:****
地址:****广场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135****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