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永和镇白水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池塘田复垦工程)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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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池塘田复垦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3 13:35

****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池塘田复垦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池塘田复垦工程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 、0854-****920

传真:0854-****196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环评科

**市民族路35****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池塘田复垦工程

****社区

****

**亿源环境保护有限公

本项目位于瓮****社区车地村,地理坐标: 107

度31分47.391秒,27度01分10.894秒,属于**修复治理工

程,本次生态修复整治主要对煤研石进行开挖后外售给**江恒

****公司制砖,采取“换填”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修复完成

后作为耕地。项目煤研石堆场由 20 世纪70年代末至2010年初

**煤矿**酮(新井)矿井建设及排放的开石、灰渣堆积形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修建 5 米长,30cm 深的进出场区车辆

冲洗水槽;2、对原有路面进行平整硬化修复;3、对现有沉淀池

进行修复;4、场区**配套 130m"0.m*0.4m 截排水沟,对开

挖后形成的 1230,237mm2 裸露区域覆土复垦,恢复生态环境。项

目不设置挡渣坝: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生态修复后作为

耕地,无营运期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好治理区周边的植被,除治理区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等。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对修复治理区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合理规划修复治理顺序,分阶段复垦,恢复地表植被(4)开挖过程煤研石开挖多少运输多少,不设堆场堆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严禁扩大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土石方堆放设置围挡等措施.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煤研石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遮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场地采取酒水措施,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经常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一2022) 表

1 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1座淋溶水池(330m3) 收集滤水,开挖作业面及临时堆场产生的淋溶水经截排水沟引至淋溶水池,当开挖作业面低于淋溶水池时,采用泵将淋溶水打至淋溶水池,经淋溶水池沉淀处理后经泵抽至**池(150mm3)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使用淋滤水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2)施工期设置临时早厕,生活污水进入早厕,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早地农辘泳t蔫文战支枪获葩爵正≥诊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表层自然熟化土质作为回填的底层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泥渣收集后用于修复回填土。

(二) 运营期

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态修复后作为耕地,无营运期

报批稿

****池塘田复垦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com/s/1_eYf67IC82oQwirJDIYueA?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池塘田复垦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com/s/1_eYf67IC82oQwirJDIYueA?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环评科0854-****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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