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县蒙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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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县蒙江****电站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11 13:40

****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县蒙江****电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蒙江****电站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 、0854-****920

传真:0854-****196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环评科

**市民族路35****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蒙江****电站项目

**县-董王乡油尖村、屯脚村

****

**水陆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县董王乡,****电站项

目,为**项目,用地面积 105.8hm2,项目总投资 25555.83 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 134.2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3%,地理坐标见

下表: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施工对动物、植物的影响范围,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管理,严禁随意砍伐树木,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表土临时堆放采取覆盖措施,后期用于场地复绿用土,应采用林光互补模式。施工结束后,对场内道路区、边坡区域及时进行绿化,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临时设施予以清除,及时对建设区内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酒水降尘,在大风时加大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砂石、水泥等易起尘材料应密闭存储或堆放采用防尘

布苦盖。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沉淀泡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回用或抑尘,不外排。非食宿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处理生活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区或农田施肥。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严禁排入附近水体,避免污染水域环境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材料运输道路沿线经过居民点时减少鸣笛,尽量减少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区低洼处回填、填筑道路,无弃方。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项目在施工前建设隔拦网,禁止和限制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入永久基本农田,以从源头有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场地要远离基本农田,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设置塔基、牵张场、施工道路或施工放线;在永久基本农田附近施工时,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定点分开堆放,定时清运,不得向永久基本农田内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

7.林区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应尽量优化光伏板布置,减少林区占用面积,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不影响施工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对空闲区、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8.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建设施工前,先打桩定界,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警示线、警示牌,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林木,妥善处理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产生的各类污染物

(二)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应减少鸣笛,减轻对周边动物的干扰,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问的正常活动。合理搭配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植被,减少土地裸露时问加强经济作物管理,充分利用土地**

防止水土流失,农光互补种植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做好项目生态恢复区植被维护管理,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加强场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水电站 110kV 升压站管理,无新增管理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光伏板使用**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区域的种植作物灌溉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每台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 1个事故油池 (2m,共14个),防渗区须按照相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

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选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避振减噪措施,加强对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太阳能电泡板及时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妥善收集后,****电站 110kV 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7-2023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变压器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三) 退役期

服务期满后废太阳能电池板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退役期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平整,项目区根据原有使用性质进行复垦。

报批稿

**县蒙江****电站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com/s/10ODi8q3K3DBTz68Eq_1z6A?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县蒙江****电站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com/s/10ODi8q3K3DBTz68Eq_1z6A?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环评科0854-****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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