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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昆阳****诊所
备案证公告
晋卫销公[2024]8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昆阳****诊所负责人崔金谭提出,关于撤销**昆阳****诊所备案证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撤销**昆阳****诊所备案证登记,****诊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诊所名称:**昆阳****诊所
2. 诊所地址:**市**区昆阳街道湖畔晋园36-2号商铺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崔金谭
4. 经营性质:营利性
5. 所有制形式:私人
6. 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7. 备案登记号:PDY703********517D2232
8. 撤销备案理由:自愿终止执业活动
9.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昆阳****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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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