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坩埚改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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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坩埚改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日期:2024-04-24

项目名称

铸铁坩埚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黄花镇黄花村70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铸铁坩埚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建于**省**县黄花镇黄花村70号,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食堂及配套设施等,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10000吨铸铁坩埚的生产规模,本次改扩建项目规模为9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四池净化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系统旁建设一座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水喷淋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熔炼、制砂、浇注、打磨粉尘产生的烟尘。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夜间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除尘器收集粉尘、水喷淋沉渣、废边角料暂存、旧砂、除渣剂残渣等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旧砂集中收集回用于制砂工序、除渣剂残渣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回收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容器(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2352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环境局****分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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