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宝清县挠力河源头区(城墙拉河河口-大泉沟河口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关于作出**县挠力**头区(城墙拉河**-大泉沟**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略)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关于**县(略)(城墙拉河**-大泉沟**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双宝环审〔20(略)

20(略)

**省**市**县挠力河城墙拉河至大泉沟河段

**县自然**综合服务中心

一、公告期限:(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略)。
三、联系方式 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县新华路70号 邮 编:(略)

双宝环审2024 8号**县挠力**头区(城墙拉河*(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