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工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更正公告
****受****的委托,就****保障性**工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于2024年4月16日在“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开、评标,项目结果公告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现对结果公告作出以下变更:标书代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XL-2024-05 2、项目名称:****保障性**工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物业收费标准:多层0.52元/月/m2;高层0.97元/月/m2;商业用房1.5元/月/m2;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中心保障性**工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5.2资金来源:/;
5.3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物业交接之****委员会成立满三个月止;
5.4服务地点:**区境内;
5.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信息1、协助处理时间:2024年4月22日
2、协助处理地点:“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
3、****委员会名单:王志伟、张廷清、高松涛、程连柱、张学军
三、变更内容: 原结果公告中“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在资格审查中**市****公司未提供税收和社保给予废标处理” 现更正为“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四、变更理由
因本项目在公示期内收到质疑函,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督部门同意,****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协助答疑。****委员会于2024年4月22日在“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就质疑函内容进行核对,重新进行了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经核查后得分改变,原入围名单排序不变,给各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0-****699
地 址:**市**区**路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 **省******学院路向南200米路西人防家属院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66****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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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