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燃气管网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打捆招标
补遗通知书(02)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原文为:对**县重龙镇、水南镇、县城**燃气管网、乡镇燃气管网以及双龙镇、马鞍镇、归德镇、**镇、狮子镇、孟塘镇等乡镇燃气管网进行**、改建,同时对居民用户室内燃气橡胶软管、燃气智能表和燃气自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安装改造。共涉及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建设约1500km,居民用户室内燃气橡胶软管、燃气智能表和燃气自闭阀等安全装置安装改造户数约1.5万户。
调整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县沱江以北区域,涉及**县重龙镇、双龙镇、马鞍镇、归德镇、**镇、狮子镇、孟塘镇等 74 ****社区)共约 10003 户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原文为:总控制价2646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暂定425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暂定26035万元(含**工程费及设备材料费),最终以财政预算评审金额为准。
调整为:总控制价25237.98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暂定407.26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暂定24830.72万元(含**工程费及设备材料费)。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付款方式和条件调整为:(1)、设计费最终结算: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以经过财政评审的施工图预算控制价扣减发包人单独委托的专项设计(单独委托专项设计含设计单位未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内容的暂估费用)作为计费基数,下浮30%作为基准价,并结合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进行计算:设计费结算金额=基准价×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率,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扣除前期已完成招标的初步设计费用约为: 145.6万元(最终以初设费的结算价为准),再进行最终设计费用的结算。
(2)、进度款的支付:****中心进度评审,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合同价的3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5%;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合同价的5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合同价的8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完成工程量100%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4、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开标时间仍然为 2024年5月10日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以本次补遗文件附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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