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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至2025年汉沽街辖区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项目概况
2024年至2025年汉沽街辖区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至2025年汉沽街辖区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23万元
最高限价:294.22722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以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具体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附录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 注: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具体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附录2:****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注:金融机构相****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n/zcd/zcdList.jsp)了解。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型企业、残****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对于符合小微型企业、残****监狱企业认定标准的投标单位给予20%价格优惠扣除。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5日到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方式:(1)现场发售,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后在《****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3)报名时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众诚****公司第三开标室(**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众诚****公司第三开标室(**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众诚****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汉沽滨河路10号
联系方式:022-****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市众诚****公司
地址:**市**新区汉沽街道新开北路9号
联系方式:022-****6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雪梅
电 话:156****7385
**市众诚****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